为了进一步强化贵州省屯堡文化研究中心(简称中心)服务职能,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,达到“高素质、高质量、高效率”的要求,中心全体人员郑重承诺:
一、敬业爱岗、敢于负责;依章办事、优质高效。热情周到,礼貌服务。
二、常规工作、准确无误;限时办结,力求高效;基地项目申报、评先推优等校务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三、首问负责、服务到位。中心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因公办事人员的来电、来访。办事人首先咨询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。第一责任人要做到“首问负责,一次告知”,并及时作好上传下达,尽到应尽的职责。
四、严格考核、责任追究。工作中如有态度粗暴、言辞不雅等现象,随时接受被服务对象的投诉,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五、加强交流,展示形象。充分利用中心作为学校对外的“窗口”形象,构建校际之间,校企之间,以及与上级各部门之间宣传交流的平台。
六、加强沟通,注意协调。主动与各职能部门、各学院以及教职工和贵州省屯堡研究会会员多联系,多沟通,为开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。
七、本制度自2016年12月20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