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凡例
1.1本书所收条目由词条(方言词、词组)和句条(俗语、歇后语、谚语)两部分组成,
词条先排,句条后排。
1.2 条目排列法如下:
(1)单字条目接拼音字母次序排列。同音字接笔画排列,笔画少的在前,多的在后,
笔画相同的接起笔笔形横(一)、竖(Ⅰ)、撇(/)、点(、)、折(乛)的顺序排列。
有字音无字形(用“口”代替)的字一般紧接在同音的其它条目后面。
(2)多字条目接第一字拼音字母次序排列,同音字按笔画排列,笔画少的在前,多
的在后,笔画相同的按起笔笔形排列。第一字相同的,依第二字排列,以下类推。
(3)条目同形而分条的,情况如下:形同而膏、义不同的,分立条目,如【摆子】bǎizi和【摆子】bai zi:形、义相同而音不同,各有适用范围的,分立条目,如【扯扯】 cheche(eicej和【扯扯】 cheche(ctice):形同音同而在意义上需要分别处理的,也分立条目,在【】外右上角标注阿拉伯数字,如【哈】’、【啮】’,【气】’、【气】。
(4)条目第一个字声母为n而无对应普通话读音的,按顺序排在拼音字母N的后面,
n外加()表示这组条目的排序。
1.3 句条按第一字拼音字母次序排列,同音字接笔画排列,笔画少的在前,多的在后,笔画相同的按起笔笔形排列。第一字相同的,依第二字排列,以下类推。
2字形和词形
2.1 条目所用汉字形体以现在通行的简化字为标准,异体字和借用的同音字尽量不采用繁
体字。
2.2 条目中无确认字形,以同音、近音字代替的,在字外加“「」”表示,如【「找」】 zhǎ
o(zǎo)向上卷(衣袖、裤脚)”。条目中无确认字形,又没法以同音、近音字代替的,用“口”表示,如【口】(dáng)利【口瓜口坛子】(kún) gua(kún)tán.zi。
2.3 不同写法的多字条目,区分推荐词形和非推荐词形,在处理上分为三种情况:(1)以
推荐词形立目并作注解,非推荐词形不出条,只在推荐词形注解前或注解后加“也作某”,
推荐词形的注解后加“某,也作某”,如“【起眼动眉毛】…起,也作举”,“举眼动眉毛”
如“【巴口巴嘴】…也作嘴巴巴”,“嘴巴巴”不再出条。(2)非推荐词形不出条,只在推荐词形的注解后加“某,也作某”如“【起眼动眉毛】---起,也作举”,“举眼动眉毛不在出条” (3)非推荐词形虽然出条,但不作注解或不举例,只在条目后加“同某”、“同某,参见某”或“见某”,如“【接婆娘】…同‘接媳如’”,“【子子】…③同‘米米’,参见【米米】”,“【无凭可可】…参见【好凭无怪】”。
2.4 带儿化的词自成条目,对“儿”字作小字号标识,如【「兜」儿事】。
3注音
3.1 条头字都用汉语拼音字母注音。以普通话字音为正音,括注方言读音,标注屯堡音。
一般不注变调。方言音注音方法如下:
(1)方言音以通行安顺城区和周边县区的语音为准注音。
(2)方言音与普通话读音相同的,不加括注,如【三牙四牙】sānyásìyá。
(3)单音节方言音紧接着该字普通话音节括注,如【安】en(nin)。多音节方言音,
音节首尾相而能独立成词的、合在一起括注,如【处脱】 chǔtuō(cǔtuò),音节首尾
相连而不能独立成词的、分开括注,如【不着人】 bù(bú)zháo(zuó)rén,音节首尾不
相连的,分开括注,如【疯三邪四】 fēng(fōng)sānxié(xí)sì。没有对应的普通话读音,
只以方言读音注音的,在音节外加“()",如“【11】(dáng)和【11瓜门坛子】(kǔn)
guā (kǔn)tán.zi”中的“(dáng)”、“(kún)",表示这两个音节仪为方言读音,它们
没有对应的普通话读音。
(4)条目只有一个义项、或有多个义项而方言音适用于本条日各个义项的,方言音节
括注于该字普通话音节之后,如“【抻抖】chēndǒu(cēntǒu)①…②”。条目有多个义项,而方言音适用于不同义项的,分别在各义项注释后说明“某,此处方音念某”,
如“【姑奶】gū’nǎi①…“奶,此处方音念 lāi"。②…“奶,此处方音念 lái”。
(5)方言音具有两读或多读现象的,选取使用范围最广的一种注音。如弓gōng(jiōng)
李li(lěi)、犁li(léi),括号里的读音虽为方言读音,但现在使用范围很窄,不成为代表
性方言音,注音时不再括注这一读音。
3.2所括注的方言音具有鲜明屯堡语音特色的,在条目注解前或注解后加注屯堡音,“屯
堡音”三字外加方框表示。
(1)俗语、歇后语、谚语在解释后加注屯堡音,如“【长痛不如短痛】cháng(cáng)tón
g bǔ(bú)rúduǎntòng 喻狠下决心一次性解决问题。匝磅图不bū”。
(2)方言词、词组在解释前加注屯堡音,情况如下:
a)多音节条目各音节均需标注屯堡音的,条目字不另列,如【出客】…cūkī。
b)多音节条目只有单个音节标注屯堡音的,屯堡音节前单列该条目字,如【不了】…不 bū;须标注的屯堡音不止一个的,在两音之间用“Ⅰ”隔开,如【酸包梨———好看不好吃】…梨lín|不 bū|吃 cī。
c)所标注的屯堡音仅适用于个别词条的,“屯堡音”三字外不加方框,用“某,此处
屯堡音念某”表示。如“【齐理】qílí齐,此处屯堡音念qī”,表示这个屯堡音仅适
用于“齐理”词条,而在“齐捧捧”、“齐斩斩”等词中并不适用。
(3)属屯堡方言独有的语音,普通话注音之后不再括注一般方言音,只加注屯堡音。
如:“【缠人】chánrén缠 càn”,在普通话音节“chán”之后不括注一般方言音“(cán)”【贴皮】tiēpí,贴 tī”,在普通话音节“tiē”之后不括注一般方言音“(tí)
3.3 歇后语括号里的谐音字的注音,在音节前用“//”表示,如【半天云的口袋——装风
(疯)】…———-zhuāngfēng(zuāngfōng)// fēng(fōng),“// fēng(fōng)”表示对“(疯)”的注音。
3.4 条目中的轻声字,注音不标调号,但在注音前加圆点,如【匣匣】xiá.xia。一般轻读,
间或重读的字,注音上标调号,注音前再加圆点,如【筷子头拈肉记不倒…】注作 kuài.zǐ.tou…,表示“筷子”的“子”字一般轻读,有时也可以读上声。安顺方言轻声现象与普通话有所不同,注音时既标调号又在注音前加圆点,如“婆娘”注作pó.niang(.liāng),表示“娘”普通话读轻声,方言可读轻声也可读阴平。
3.5 对于儿化音的注法,只在基本音节形式上面加“r”,如【光儿】guāngr,不标语音上的
实际变化。
3.6 多音词的注音,以连写为原则,按词分写。音节界限有混淆可能的,加隔音符号()。
加隔音符号的情况如下:
(1)相连的两个元音,不属于同一个音节的,中间加隔音符号,如【多二】duō`er。
(2)前一音节收-n 或- ng尾,后一音节由元音开头的,中间加隔音符号,如【军犯
儿】 ūn(īn)fàn'er、【水红二色】 shuǐ(suǐ)hóng& èrsè(séi)。
一审:李立洪
二审:付善莉
三审:吕燕平